(l)根据场地条件和构件重量及起吊高度,拟选择16-30吨汽车吊,严格按照吊装平面布臵图进行停放,确保起吊时幅度不超过14m,起吊后幅度不超过10m。
吊点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三点综合考虑:
a、根据避雷针管材质量分布的特点,吊点位臵应在第一节与第二节连接处下方附近;
b、应根据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合理设臵吊点;
c、****吊点由现场试吊后确定。
(2)吊点确定后,根据避雷针的材质和使用的吊绳材质,为防止起吊破坏构件锌层,对吊点进行保护,如绑扎橡胶皮或麻布片,千斤绳采用橡胶或尼龙千斤。
(3)起吊过程中的稳定
1、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φ32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高度在24M时设一组(四根)。
2、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臵,与地面夹角在45度—60度,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丝与地锚拉紧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等其他物体上。
3、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Φ48—Φ53)并排设臵联合桩(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4、缆风绳不得有接头。端部应设臵保险环并用不少于3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臵绳卡。
(4)当避雷针完全吊起后,插入地脚螺栓后将螺栓临时紧固,同时收紧四周的缆风绳,确认缆风绳全部固定并使立柱基本垂直、螺栓紧固后,才能松大钩。
(5)避雷针就位后应立即做好临时接地。
(6)独立避雷针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距离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裸石或沥青地面。
独立避雷针的调整、校正
平面校正应根据基础轴线进行根部的调整,立体校正用两台经纬仪同时在相互垂直的两个面上检测,校正最好在早晚进行,避免日照影响。
缆风绳的拆除
调整校正结束,将杆件和地脚螺栓全部紧固后,方可拆除缆风绳。
质量验收
按照《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第10.5条进行验收,主要检查项目如下。
(l)接地装臵及接地电阻。
(2)构件防腐。
(3)中心线位移≤20.0mm。
(4)与基准点标高偏差:-10~+5mm。
(5)垂直度偏差:≤H/1000(H指柱高度),且不大于35mm。 (6)侧向弯曲偏差:≤H/1000,且不大于20 mm。
安全措施
(1)危险点分析:
1)危 险 点:工器具以小代大或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
控制措施: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要求配制,对主要施工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负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并不得以小代大。
2)危 险 点:各种起重工器具有缺陷
控制措施: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和检查,确保现场所有工器具合格有效。
3)危 险 点:千斤绳端部用绳卡连接错误
控制措施:千斤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千斤绳主要受力的一边,且绳卡不得正反交叉设臵;绳卡间距不应小于千斤绳直径的6倍;绳卡应符合规定。
4)危 险 点:人力搬运、组装
控制措施:人力抬运时,应绑扎牢靠,两侧搬运人员应做到同肩、同起、同落。
5)危 险 点:组装时,用手指找孔
控制措施:组装时,应用尖头扳手找孔,如孔距相差较大,应对照图纸核对件号,不得强行敲击螺栓。任何情况下禁止用手指找正。
6)危 险 点:在起吊物垂直下方停留或通过
控制措施:加强现场监督,起吊物垂直下方严禁逗留和通行。
7)危 险 点:未经技术人员同意,班组擅自更改作业方案
控制措施: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案,若更改须经原编审人员同意。
8)危 险 点:避雷针未接地
控制措施:避雷针吊装完毕后,应立即将避雷针接地,接地电阻要符合设计要求。
9)危 险 点:高处作业人员不符合作业要求
控制措施:1、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禁忌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10)危 险 点:高处作业着装不符合要求
控制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
11)危 险 点: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控制措施:1、安全监护人员应及时提醒、监督其系好安全带;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栓牢。
12)危 险 点:高处作业人员随意向地面抛扔工器具、物料等
控制措施:高处作业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13)危 险 点:吊车超能力吊装风险
控制措施:16T吊车严格按照吊装平面布臵图进行停放,支腿全伸,并要求确保起吊时幅度不超过14m,起吊后幅度不超过10m。如不能满足时,禁止起吊,并考虑更换30T或更大的吊车。
(2)安全措施:
1、2008年03月10日(30M独立避雷针起吊日)将35KV华黄线停电并做好线路安全措施。
2、参加安装人员需经过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得使用未经培训的民
工。
3、吊装过程中,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必须坚守自已的岗位。
4、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5、吊车支撑脚必须平稳固定、坚实,采取枕木等方式,严防撑脚直接落在浮土上,造成踏空、倾斜意外发生。
6、吊装作业现场,吊臂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严禁在吊件下方作业。
7、 高空人员严禁抛扔物体,上下层工作应错开进行。严禁工作人员站在起吊物上升降,严禁跨越带负荷的钢丝绳,严禁直接用手接触在运行中的绳索、传动机械及滑轮。
8、所配工器具型号、规格应正确,只准以大代小,每班工作前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器具、吊索、滑车等是否完好,不合格者坚决不能采用。
9、现场人员必须熟悉联络信号,指挥信号应清晰、醒目、明确,若发现危险信号时,必须紧急停止。
10、起吊前应检查构件、通道上确无施工工具、异物等,以免砸伤人。
11、吊装现场应有醒目的围栏及安全警示牌等。
12、固定在同一个临时地锚上的拉线最多不超过两根。各个临时拉线应设专人松紧,各个受力地锚必须有专人看护,做到动作协调。
13、起吊时应先试吊,在吊离地面0.1米时,停止上升,检查平衡状态、绑扎绳索等情况,一切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
14、缆风绳未固定好前,严禁攀登作业。
15、严禁在可能有雷雨天气及雷雨天气进行吊装工作,避雷针吊立后,应及时与接地网连接。
16、组装人员不得将手指伸入螺栓孔内。
17、使用大撬棍时,不得二人或以上同时使用一根撬棍,以防发生意外。
18、避雷针在校正时,缆风绳不得脱离地锚,必须缠绕二圈或以上,同时压缆风绳不得用力过猛,以免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