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法》简介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0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二、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的涵义:
(1)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第一,指在生产工作中,人与物同时受到危险时首先要选择人的人身安全。
(2)危险部位的识别第一,生产条件安全化第一,生产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一。
2、“预防为主”的涵义
(1)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作业前的准备,加强对人的管理,控制违章违纪行为,加强对设备(工具)及作业环境的管理。
(3)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作业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
3、安全生产的三级培训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用人单位新员工入职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
三级培训是指:厂级培训、车间级培训、班组级培训。
三、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工作的“三违”现象
(1)违章指挥:指管理人员,比如在引进新设备时没有对本岗位员工进行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就下达工作指令,或明知故犯的行为。在此前提下,员工有权拒绝工作。
(2)违章操作:一般指生产员工,比如在上岗前没有熟练掌握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就开始工作生产,或明知故犯的行为。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此造成。
(3)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违反的现象)
生产现场禁止穿高跟鞋、凉鞋、拖鞋,电气作业必须穿绝缘鞋;生产现场禁止穿背心、短裤、裙子、戴头巾、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脚;要将头发置于工作帽内;禁止其他的不安全装束,工作时间聊天,打瞌睡、看书、打电话、发信息、听音乐、吃零食、嬉笑打闹等等。违反劳动纪律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2、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1)性质及定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容易发生火灾以及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2)危害:直接接触或长时间间接接触及过多地吸入化学品会导致人体中毒现象或腐蚀反映及职业病危害等。
(3)防护措施:针对其危害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比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4)一般公司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有:防锈油、白电油等。
(5)标识:公司内各车间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张贴中文标签,以便使用时准确识别,使用后应放回规定位置,安全管理人员将不定时对各车间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
(6)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一定要回收放到规定的位置,密闭加盖,严禁乱丢、乱倒、乱放。
3、设备安全
(1)新员工或引进新设备,在上岗前必须要了解,熟练掌握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当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当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严禁私自拆装修理。
(3)设备防护装置:公司在机器上所设立的安全防护装置未经现场或安全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4)设备保养及注意事项:但机器出现故障需要调校和清洁机台卫生时,必须切断电源,待运转部位完全静止后方可进行保养。
(5)操作设备的注意事项:操作设备时请佩戴各种防护装备。
4、电气管理
(1)电闸:电源开关下严禁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发现电源开关保护壳破损或已经脱离的要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
(2)电路:生产现场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线路在经过高温或化学品岗位时,应当严格做好保护措施,如发现电线有铜线外露现象,要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
(3)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佩戴好防护手套和使用绝缘垫,需要接地的设备必须要牢固接好接地线。
(4)电气设备旁边不可放有水源、危化品和易燃物品。
5、劳动保护用品
(1)主要配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口罩、手套、耳塞、护目镜。
(2)用途: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和特殊岗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时使用的一种保护个人不受危险因素侵害的一种用具。
(3)危害:若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因素(有毒气体、粉尘等)将会通过我们的呼吸管道或其他地方(皮肤)放入人体体内,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
6、现场急救
每个分公司都设有兼职,经正规医院组织培训过的现象救护人员,生产现场配有急救药箱,紧急情况下可以做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
四、安全隐患整改提案制度
对能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经行政安全组人员及现场管理人与评估认为合理可行,经公司采纳有效,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与工商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予全厂通报嘉奖。
五、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事故的分级和处理都将依照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3)员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六、应急情况的处理
1、当作业现场发生伤亡、中毒、爆炸、触电、危化品泄露等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公司保安人员报告,并配合事故处理人员做好现场的疏散、救护工作
2、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造成当事人人身伤害事故时,可立即联系部门管理人员或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七、其他安全
1、交通安全
(1)驾驶机动车必须配有有效的证件,勿酒后驾车
(2)切莫驾车行走有危险的道路,勿赛车
(3)在上下班途中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应立即通知公司部门管理人员和警务人员处理
2、宿舍安全
(1)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合格的电源插板(经过国家3C认证产品)、禁止在宿舍烧饭做菜等,保障宿舍电气安全(触电、电路火灾等);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大家斗殴等,保障宿舍无治安时间;
(3)禁止留非本厂员工在宿舍过夜,特殊情况须向宿舍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方可;
(4)超过晚上22:30以后,禁止进入异性员工宿舍,绝不允许在异性宿舍过夜;
(5)宿舍无人时或夜间休息时,要紧闭门窗,谨防宿舍被窃;
(6)严禁破坏公用设备,造成安全隐患;
3、个人财务安全
(1)遇与陌生人攀谈要小心谨慎,勿轻信,放置上当被骗
(2)公共场所(公交车上、商场等地方),看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财不外露,谨防扒手,小偷和蓄意抢劫;
(3)提款机上取款时,多留心眼,小心密码,或者要防止取到假币,若不幸取到,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