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3.18%(必有)
利润=分部分项人工费*18%(必有)
材料检验试验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3%(必有)
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措施费+规费)*费率(必有)
总承包服务费:
1、招标人经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预算包干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2%)(必有)。
包干的内容一般为:
①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
②工程用水加压措施;
③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
④工程成品的保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
⑤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
⑥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0.1%
防洪工程维护费与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3.577%
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要求,超过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创建优质工程,加大质量投入与质量管理发生的费用。
1.当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且经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时,应计取工程优质费。
2.工程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3.当建设工程同时获得国家、省、市级等多个质量奖项时,工程优质费只按照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4.工程优质要求应由发包人提出。
5.招标工程要求工程优质,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工程优质费项目。
6.工程未达到优质标准不应计算工程优质费
下浮要在预算报表总造价下面一栏表示:总造价*(1-下浮率)